耿马人民法院:民族团结暖人心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点任务,积极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立足审判职能,探索具有特色的司法便民新举措,为全县各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营造了各民族间、干警与少数民族群众间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
耿马县人民法院牢牢坚持政法姓党,旗帜鲜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任职宣誓、法官誓词等多种形式,教育干警始终铭记自己是党的干部、人民的法官,时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把司法为民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暖心工程。耿马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推进便民诉讼服务平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法院在民族聚居地区及民族文化典型地区打造了多个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在清水河边民互市点设立智慧诉讼服务点,在挂钩帮扶的佤族村落——四排山乡石佛洞村设立诉讼服务站,让诉讼服务就近能办。
在立案窗口采用“智慧+窗口+巡回”的模式,设置诉讼服务智慧终端和便民服务窗口,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案件查询、预约立案、多元化调解、远程视频接访等服务,同时安排法官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审判及巡回答疑,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专业、更加智慧、更加周到的司法服务,对减轻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负担、节约司法资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使基层矛盾纠纷能得到就地、就近、及时、有效化解,在2020年建成“1+7”多元化解纷机制远程调解平台基础上,于2022年实现平台全县乡镇、管委会、管理区及7个边境村全覆盖,以科技赋能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让“枫桥经验”落地落实在边境疫情防控的“战场”上,为主动服务和融入“海公铁”联运大通道建设和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结合耿马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该院将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载体,建成融合民族特色和法律元素的“法治长廊”。在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的同时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结合“综治宣传月”“法治文化宣传—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基层”“执行攻坚”“法治宣传边关行”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活动,自制普法栏目《小郭法官说法》,组建“典典”宣讲团,开展法制宣传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0余份,开展以案释法200余件次,巡回开庭、宣判1500余件次,以法院工作促民族地方法治建设,用法治维护民族团结,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拓展,用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影响每一位干警和来访当事人,让民族团结与法治文化在法院机关深度交融。
(部分图片由临沧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韩俊丽 编辑 胡琪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