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民法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人民法院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以“保障地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团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立足本职,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促进平安、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泸水市人民法院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和难点放在夯实基础上,切实稳固民族团结进步执政之基。始终重视双语政法干警的培养,加强锻炼双语法官,强化双语司法实践,每年选派少数民族法官到国家双语法官培训基地进行学习;积极开展“法官论坛”活动,将老法官们的办案经验、方法传授给年轻法官,努力培养一支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官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论武装,把宪法的民族自治精神、当地民族特色与司法为民的执政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相融合,不断提高司法决策和司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招录机制,切实做到培养、选拔、任用和招录少数民族干部有计划、有落实,有效维护少数民族干警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干警法治队伍建设,助推少数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高效高质开展。积极创建具有边疆和民族特色的“诉讼服务中心”,加大双语审判力度,强化诉讼服务窗口民族法官配置,使双语接待成为常态化。优化窗口职能职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一张椅子”的服务,群众一进门便能产生亲切感、认同感;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民族政策宣讲、平安创建等活动。党支部作为创建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韩俊丽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