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亚历山大都称帝国,为什么秦汉、大唐、清朝等历代王朝不应当叫帝国?(下)
如果把帝国理解为一个由宗主国与被征服地区共同组成的征服体系,那么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帝国。中国在秦朝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虽然嬴政自称“皇帝”,但这个大一统国家并不是帝国。中国自秦以后就是郡县制的垂直统治,所有的官员都是朝廷任命,不存在什么委托管理。中国古代的国家结构形式如韩非子所讲,“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秦灭六国后,把全国划为三十六郡。从此,中国的中央政府并非由地方组成,而是由中央政府划分地方。中央在逻辑上和时间上都先于地方。国家所有的统治权力都源于中央,地方并没有任何固有的权力。地方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中央对地方是“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所以,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帝国,中国的语言文字也来没有帝国这个概念。
与此同时,中国古代的中原文明也推动大一统国家内部的同质化。中国古代的中原文明是吸引融合周边各民族的强大文化软实力。孟夫子称之为“用夏变夷”。汉代之后,人们常常用汉化来解释中原文明对大一统中国同质化的进程。这跟各种异质文明共存的帝国也有着根本区别。
如上所述,在西方政治话语和学术语言中,帝国是一个由中央地带与从属地带共同组成的征服体系。如果把中国古代王朝的强盛时期称之为帝国,就意味着中国在古代曾经是一个征服体系。西方一些学者常常把中国的清王朝称之为帝国,认为清王朝的疆域是一个征服了多个领土、多个民族的多层次体系,疆域内各个民族、各个地区都是帝国的板块,只是暂时被清王朝用武力所统治。按照这种观点,清王朝崩溃以后,帝国的一些板块就应当独立出去,就像当年沙皇俄国崩溃以后,各个板块独立出去一样。所以,如果承认清王朝是帝国,就意味着中国的边疆是被清王朝征服的,清王朝一旦崩溃,这些由不同种族构成的边疆地区就应当独立出去。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西方人支持中国的西藏、新疆独立的原因之一。所以,中国在清代不是一个帝国,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在中国学术界,已经有一些学者认真讨论过帝国的概念问题。但即使在一些努力澄清帝国概念的学者那里,也还是存在一些含混的理解。比如,有的学者否定了自秦汉以来的中国曾经有过帝国,但还是把秦之前的周朝理解为一个帝国,理由是周朝对地方的统治并非是直接统治,而是一种间接统治,这跟西方的帝国有类似之处。其实,这也是一种对周朝的政治结构不准确的理解。毫无疑问,周朝跟秦汉之后的中央集权政治结构有着根本区别。但这种区别并不是帝国与中央集权的王朝国家的区别,而是封建制度与中央集权制度的区别。
历史上的周朝并非是一个征服体系,而是由最高统治者周天子形成的分封体系。在这个体系内部的七十几个封建诸侯国,并非周朝向外征服建立,而是周朝按照亲疏远近、击败商朝的功勋大小而分封的,这些诸侯国的民众都是中华民族。中国周朝时期的国家政治结构跟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有类似之处,而跟西方的帝国,诸如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有着根本区别。
需要澄清的是,在历史上,中国的国家结构在有些方面似乎跟西方的帝国有相似之处。在秦汉之后的历史中,中国的朝廷有时候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很松散,有些时候并非是实行直接统治,而是一种间接统治。比如中国边远地区的土司制度曾广泛存在,这在古代称之为羁縻制度。如果说古代中国不是一个帝国,怎么理解这种国家结构跟帝国有相似之处?
我个人认为,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中国的大一统理念跟帝国理念完全不兼容。中国的国家建构有一套政治理念、政治理论,一种政治信仰,这就是中国的大一统理念。这个思想主要是来自法家和儒家,尽管这两种在中国影响最大的学派经常相互辩论。中国自秦以后的制度是儒表法里,国家的基本框架和制度按照法家的原则,具体表现就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这就是所谓“百代都行秦政制”;而儒家则给社会提供纲常伦理和道德规范,维系人与人的关系,也包括规范君臣关系。
这里确实有一个现实问题。在古代,中央要在一个巨大疆域实行大一统的垂直统治确实很困难。由于古代的生产力低下,诸如物质发展水平、交通道路和工具等都很落后。这对大一统的国家治理确实造成了很大困难。在古代中国的政治中心,比如长安、洛阳、北京等地,要在边疆地区实行垂直统治是有困难的。从云南贵州去京城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垂直管理当然有很大的难度。但大一统在秦汉之后已经成为儒法两家的共识。于是从秦汉开始就运用一种新的制度——羁縻制度来管理边疆地区。羁縻制度是个权宜之计,当中央政府力有不逮,权力达不到地方,没有办法进行直接统治的时候,可以暂时让羁縻之地有自治权,类似于帝国对征服之地的统治。羁縻制度比较松散,比如中国古代边疆地区的土司制度,自己管理自己,只要做到纳贡、效忠朝廷即可。
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羁縻制度和帝国统治是一样的?其实差别非常大。中国自秦汉以后大一统思想已经深入人心。由于现实条件的制约,中央政府在一些时候可以赋予地方很多自治的权力,但这些自治权决非地方所固有。中央政府可以授予地方很大的自治权,但由于法源是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在条件成熟时完全有权收回,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改土归流。这和帝国不一样。中国的大一统思想已经深入到统治者和士大夫的骨髓,是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
所以,两千多年来,中国的羁縻制度是对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制度的一个补充,中央政府通过一套非常复杂而精细的设计,把所有的疆域都统一起来。有的时候,古代中国表面上看起来跟帝国类似,甚至有的边疆地区比帝国下属地的自治权更大。但在中国,边疆地区的全部权力都是中央授予的,而不是地方固有的,地方没有任何固有的权力。也就是说,大一统的郡县制虽然一时无法没有达到四周的边界,但从来不是本土外的征服体系。对中央朝廷来说,所有的边疆地区已经纳入了大一统的国家框架。
所以,从形式上看,中国古代大一统框架下的羁縻制度与帝国制度有着本质区别。我觉得把帝国和我们历史上的羁縻制度区别开来很有必要,如果不加区别会造成很大的混乱,而且会对现在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造成威胁。当然,羁縻制度和帝国制度的比较研究还需要做很多工作,这当中需要很多细致的分析。
寒竹,尚道社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研究员,观察者网专栏作家。八十年代曾在中国高校教授西方哲学。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在美国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做比较政治和当代中国发展的研究。曾出版《中国力》《中国道路的历史基因》等著作。
潘璇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