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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共同的运动|民族武术:止戈为武和为贵 泱泱中华有神功

2024-11-20 民族画报记者 华铸 撰文 

止戈为武。武术,又称为中国武术、民族武术、中国功夫等,是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中孕育的文化瑰宝,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以和为贵、追求和平的和合之道。

1953年,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后定名为“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天津举办,武术作为表演项目共有383项,这是武术首次在新中国全国性运动会上亮相。

历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一直把武术作为重要项目。1991年第四届把武术列为竞赛项目,2019年第十一届改名为民族武术,包括拳术、器械、对练三种竞赛形式。

远古时期,因“人民少而禽兽众”,中国各族先民在与野兽的搏斗中掌握了拳打脚踢、指抓掌击、跳跃翻滚等攻防技能,后又制造使用骨制、木制或石制等武器,这就是武术的萌芽。

商周时期,青铜铸造技术高度发达,矛、戈、戟、斧、钺、刀、剑等铜质武器被大量生产和使用,劈、扎、刺、砍等武术技艺逐渐成熟。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文武兼治,习武成风,齐国尤盛。《荀子•议兵篇》载,“齐人隆(重视)技击”,同时还载有虚实结合的招式,“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与先惊而后击之。”《孙膑兵法》中亦有技击的描述,“左右旁伐以相趋”。

当时比武已十分盛行。《管子•七法》载,“春秋角试……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故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扫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围”,武艺之高超跃然纸上。

秦一统六国后,“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天下兵器被收缴,徒手格斗如角抵得以发展兴起。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秦墓,曾出土一件木篦,就漆绘有当时角抵的场景。

汉朝是武术大发展的时期,已形成多种技术风格的流派。《汉书•艺文志》兵书部“兵技巧”类,共收录13家199篇,包括手搏6篇、剑道38篇、射法51篇。其中手搏6篇是中国最早的武术格斗类书籍,但早已亡轶,让人扼腕叹息。

魏晋南北朝是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深度融合的时期,武术得到极大丰富和发展。晋道士葛洪在《抱朴子》中写到,“又曾受刀楯及单刀、双戟,皆有口诀要术,以待取入,乃有秘法,其巧入神。”当时武术已有了“口诀要术”。

唐朝是武术的兴盛时期。武则天始创“武举”,选拔武艺高超之人,次年又令天下各州教人习武。此后,武举为大多数封建王朝承袭,清朝时改称武科。武举这一制度让武术在当时成为一种风尚。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一首《侠客行》传颂至今,侠客那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令人神往。

宋朝时,民间出现了专门的练武组织。南宋都城临安府(今杭州)有“争交”的“角抵社”“相扑社”,有射弓弩的“锦标社”“射弓踏弩社”,有使棒的“英略社”等,极大促进了武术的社会化、体育化。当时的民间演艺集会、游艺场所,武术成为不可缺少的表演项目。

元朝时,北方民族独特的武器武艺,为中国武术宝库注入了新鲜血液。这一时期的武术,重实战而非表演,追求快速精确,更为简洁实用。

明朝时,形成了诸多风格迥异的武术流派,十八般武艺有了具体的名称和内容。明朱国桢著《涌幢小品》载,“武艺十八事,一弓,二弩,三枪,四刃,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锏)、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爬头,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武编》《纪效新书》《耕馀剩技》等著作中有详细记载,有的还附有歌诀及动作图解。这一时期,少林武术得到真正显扬,特别是少林僧人在抗倭战场上大显神威,勇猛无敌,屡建奇功,《上海掌故丛书•吴淞甲乙倭变志》《云间杂志》《倭变事略》皆有记述。

清朝是中国武术的又一个重要发展时期。清朝禁止练武,故民间多以“社”“馆”的秘密结社形式传授武艺,其中著名的拳种,如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八极拳、劈挂拳等,多在清代形成。民国时期,社会上有各种形式的拳社,对武术的传播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走过了几千年风雨的中国武术,不断丰富发展,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族人民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也成为世界了解中国、了解中华文化、了解中华民族精神的一扇重要窗口。

(本文图片均为民族画报资料)

潘璇 胡琪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