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共同的运动|毽球:旧时宫廷毛球丸 飞入寻常百姓家
毽球,是一种集羽毛球的场地、排球的规则、足球的技术为一体的体育项目。1984年,国家体委经考察,将“网毽”活动定名为“毽球”运动,并列为国家正式比赛项目。1995年,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毽球列为竞赛项目。毽球源自民间的踢毽子游戏,那么踢毽子又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1973年,山东济宁一处东汉墓葬出土了33块石画像,其中一幅为“蹴毛丸”。画中人物蹴毛丸的动作姿态和现代踢毽子的技术动作十分相似。
1979年,甘肃河西汉塞的马圈湾烽燧遗址出土了一件“毛丸”,直径5.5厘米,内填丝绵,外用细麻绳和白绢搓成的绳捆扎成球形。
唐豪所著《中国古代球类运动史料初考》(即1959年5月出版的《中国体育史参考资料》第七、八辑)写到,汉代后宫嫔妃中也玩蹴鞠,但因力气较小,更以丝绵等制成“系线之鞠”,称为“毛丸”或“毛球丸”。民间效仿,以绳线缠绕制钱代之。随着玩踢技巧的提升,又进一步改良,剪去绳线换为羽毛,这便是今日毽子的雏形。
唐朝,毽子的踢法有了长足发展。释道宣所著《高僧传》卷二中记载,“沙门慧光年立十二,在天街井栏上,反踢蹀,一连五百,众人喧竞异而观之。” “反踢”就是用脚外侧踢,也叫“拐”,“碟”就是毽子,“一连五百”,可见技艺之高超。
宋朝,由于踢毽子的人多,产生了以卖毽子为生的小商业。南宋周密《武林旧事》卷六小经纪条,列举了首都临安(杭州)经营各种玩具的小商业,其中就包括“鞬子”(即毽子),并指明,“每一事率数十人,各专籍以为衣食之地”。
明朝,踢毽子在民间十分盛行。刘侗、于奕正同撰的《帝京景物略》中,就记载了相关的谚语:“杨柳儿青,放空钟,杨柳儿死,踢毽子。”
明徐炬编辑的《新镌古今事物原始全书》一书中,有更为详细的描述,“今时小儿以铅锡为钱,装以鸡羽,呼为箭子(即毽子),三四成群走踢,有里外廉、拖枪、耸膝、突肚、佛顶珠,剪刀拐之名色,亦蹴鞠之遗事也。”
到了清朝,踢毽子更为普及,技艺也大为长进。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中有详细记述,“都门有专艺踢毽子者,手舞足蹈,不少停息,若首若面,若背若胸,团转相击,随其高下,动合机宜,不致坠落,亦博戏中之绝技矣。”清代《百子团圆》图册、《升平乐事》图册中都有对儿童踢毽子的描绘。
古时,踢毽子一度被视为难登大雅之堂的雕虫小技,但因其扎根民间、扎根人民,故拥有了强大生命力,历经千年不衰,传承至今,成为各族群众十分喜爱和广泛参与的体育活动,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毽子被誉为“生命的蝴蝶”,折射出的是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不仅是浩瀚的力量之海,也是浩瀚的智慧之海。”“人民是真正的英雄。”
(本文图片均为民族画报资料)
潘璇 胡琪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