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推动垃圾分类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垃圾分类被称为最难推进的一件小事,仅仅通过宣传和督导是很难完全落实到位。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或正在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纳入立法范畴,用法治的力量保障推进。
2020年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垃圾分类办宣布,根据立法计划,南宁市将出台《南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南宁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市垃圾分类办副主任闭百华说,根据日前印发的《南宁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今年8月将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机制、制度等配套政策,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及作业规范》等相关地方标准。《南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相应规范。今后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将被责令重新分类投放,拒不改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拒绝收运,相关部门还可对其处罚,这意味着南宁市垃圾分类将进入“强制时代”。
据悉,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大分流、小分类”原则,南宁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有机衔接,推动地方立法,加强源头减量,确保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今年年底将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积极探索和推出垃圾分类工作“南宁样本”。
“开展垃圾分类对小区环境和居民健康都有好处。”南宁市盛天华府小区居民黄阿姨表示,以前各家将生活垃圾堆在门口,影响环境。如今小区配置了垃圾分类投放箱,投放垃圾更有序了,小区居住环境更美了。
卢旭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