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视界|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新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3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简称《条例》)介绍相关情况。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娟介绍,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条例》是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抓手,是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请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条例》,集中反映了新疆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志和愿望。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副主任(副局长)何成钢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介绍,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结合本地、本部门和各自职责,抓紧抓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要对标模范区创建提出更高要求,推动创建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上一个新台阶;要体现在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体现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铸牢;要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帮助各族群众加快发展步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形成团结促发展、发展促团结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新疆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10个,示范区示范单位105个(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单位)1338个(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315人(次),形成全社会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局面。
目前,新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全区广大干部职工与各族群众结对认亲,办实事好事2100多万件,308.9万人告别贫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天山南北。
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接受第三方评估
近日,受甘肃省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河西学院对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组组长由河西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统战部长周均发担任。
评估组一行先后深入肃南县康乐镇、红湾寺镇红湾社区、红湾小学、中国裕固族博物馆、民族歌舞团、裕固族非遗传承中心等10个部门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对肃南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组认为肃南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创建工作与全县“八大家园”建设相结合,亮点突出,卓有成效。希望肃南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把肃南建成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同家园;进一步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把肃南建成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富裕家园;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助推张掖市和河西走廊及周边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
河南省孟州市“四突出”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3月24日,孟州市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在孟州市人民广场召开。活动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战略性任务,以“活动意义突出、教育效果突出、主体榜样突出、浓厚氛围突出”为抓手,进一步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和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邵飞出席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的宣传内容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突出展示“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推动宣传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创造民族团结良好环境。活动专门设立了桑坡回民中学、隆丰公司这两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宣传位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的单位、个人积极投身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来。
(图片来源于国家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孟州市委统战部)
卢旭 编辑